大连海事法院简介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届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大连海事法院于1984年6月1日正式成立。
大连海事法院是国家在大连设置的专门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机关。管辖区域范围东自鸭绿江口的延伸海域和鸭绿江水域,西至辽宁省与河北省交界处的山海关海域,包括渤海一部分和黄海一部分海域,海岸线2920公里,岛屿500多个。管辖区域内海运主要港口包括大连港、大窑湾港、大连新港、营口港、鲅鱼圈港、丹东大东港、锦州港、葫芦岛港等;渔业港口280个,包括大连湾渔港、鲅鱼圈渔港、羊头洼渔港、大长山渔港、浪头渔港等。
大连海事法院审理管辖区域内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二审法院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大连海事法院设立了葫芦岛、鲅鱼圈、东港、长海派出法庭,负责审理所辖区域的海事、海商一审案件。
大连海事法院内设立案庭、海事审判庭(负责海事行政纠纷案件的审理)、海商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负责申诉案件、再审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执行庭、政治部、研究室、办公室等机构。针对海事案件具有涉外性、专业性的特点,大连海事法院培养了一支熟悉法律、外语、航运等专业知识的法官队伍。现有法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获法律硕士学位及具有法律、航海或外语等双学历的法官占相当比例,部分法官曾在国外留学和研修。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280号
电话:0411-8275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