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简介
广州海事法院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于1984年6月1日设立的审理海事案件的专门法院。其管理体制于1999年12月由交通部管理转为广东省管理,成为广东省直属管理的司法机关。其管辖范围为广东省沿海海域、与海相通的内河水域、港口及其岸带以及南海部分海域。
广州海事法院与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级。对广州海事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广州海事法院成立以来,在开拓中前进,在探索中发展,走过了十七年的艰辛创业之路,现在已初具规模。广州海事法院设有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研究室、办公室和政治部,还在深圳、汕头、湛江分别设立了派出法庭。
广州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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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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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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